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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将邢洺州牧马地给与人户依旧耕佃第二札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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臣近为广平监牧马草地,乞令人户依旧佃种,至今未降指挥。切缘广平监元系两监,于邢、洺、赵三州内共占民田一万五千余顷。顷由停废一监,共约退下草地七千五百余顷。官司令百姓出租课请佃,年岁深远,耕为熟田,及作父祖邱茔。其佃户共九千三百四十余户,每年共约出粟八万七千余石,小麦三万一千余石,秆草三十五万余束,绢八百余疋。昨准群牧司指挥,令逐州作二年起遣佃户收地入官。 今年限满,人户全不肯起移,累曾进状不行。况两监马只有五六千匹,不及往时一监之数,亦不销此地,枉有废为闲田。纵添得马三二千匹,若比淇水监一匹之地,可就牧三匹,甚不阙事。臣前进札子,见下群牧司相度,必是妄说事端,故要占留。欲乞特出宸断指挥,令人户依旧耕佃输纳。兼据一年所得,亦可置数倍鞍马,公私实为大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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