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白居易 > 白氏长庆集 | 上页 下页 |
让绢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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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长庆元年八月十三日进〕 恩赐田布与臣人事绢五百匹。 右,田布以臣宣慰进旨,敬命荷恩,遂与臣前件绢。臣不敢受,寻以奏陈,昨日中使第五文岑就宅奉宣,令臣受取者。臣以当时进状陈谢讫。感戴圣恩,昨日不敢不谢;酌量事理,今日不敢不言。臣家素贫,非不要物,但以昨者陛下遣臣宣谕田布,不同常例。田布今日之事,不同诸家。何者?未报父雠,未雪国耻,凡人有物,犹合助之,况取其财,有所不忍。又昨《除田布魏博节度制》中诫云:“一饭之饱,必均于士卒;一毫之费,必用于戈矛。”今以五百匹绢与臣,臣若便受,则是有违制命,不副天心。 臣又以凡节将之臣,发军讨叛,大费虽资于公给,小用亦藉其家财。今陛下方欲使田布誓心报雠,捐躯杀贼,伏料宣谕慰问,使者道路相望。若奉使之人,悉须得物,臣恐镇州贼徒未殄,田布财产已空,欲救将来,乞从臣始。此则求田布物者必息,而田布感圣渥倍深,责其成功,必有可望。 臣食国家之厚禄,居陛下之清官,每月俸钱,尚惭尸素,无名之货,岂合苟求?伏愿天鉴照临,知臣不是饰让。臣又非不知如此小事,不合尘黩尊严,心实不安,不敢不奏。其前件绢,臣寻已却还田布,伏乞圣慈许臣不敢取,仍望宣示田布,令知圣恩。谨录奏闻,伏待进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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