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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居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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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氏长庆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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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道判13
得丁为郡守,行县,见昆弟相讼者,乃闭阁思过。或告其矫辞云:欲使以田相让也。
化本自家,政先为郡。礼宁下庶,宜宽不悌之刑;训在知非,是得长人之道。况天伦不睦,地讼攸兴,利方竞于膏腴,恩难亏于骨月。教宜引古,过贵自新。虽闻争以阋墙,有伤鲁卫之政,庶使愧而让畔,将同虞芮之风。苟无讼之可期,则相容而何远?推田以让,尔诚谢于孟光;闭阁而思,吾何惭于延寿。宜嘉静理,勿谓矫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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