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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氏长庆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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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道判24
得景于逆旅食,噬腊遇毒而死。其党讼之。主人云:买之有处。
生不可保,死必有因,盍知命于丧予,岂尤人于食我。景秋蓬方转,朝薤欲晞,旅次爰来,将受餐而已,生涯溘尽,当终食之间。且非祭地之疑,自是逢天之戚。永言其党,不察所由。死且焉知,徒云噬腊之毒,买而有处,请无寘堇之嫌。诚虐士之可哀,在主人而何咎?幸思恕物,无妄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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