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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氏长庆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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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道判27
得景为县官,判事案成后,自觉有失,请举牒追改。刺史不许,欲科罪。景云:令式有文。
政尚从宽,过宜在宥,苟昨非之自悟,则夕改而可嘉。景乃寀寮,参诸簿领,当推案务剧,讵免毫厘之差;属褰帷政苛,不容笔削之改。误而不隐,悔亦可追。县无罔上之奸,州有刻下之虐。先迷后觉,判事虽不三思;苟有必知,牒举明无二过。揆人情而可恕,徵国令而有文,将欲痛绳,恐非直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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