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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道判37


  得乙为军,昧夜进军,诸将不发,欲罪之。辞云:不见月章。

  表旗示信,戎政贵明,在九章而或乖,虽三令而惟反。乙是称戎帅,未达军容,奉明罚之辞,无闻月捷,月潜师之计,方事宵征,徒欲董以爪牙,曾不明其耳目。况将经武,必在昭文。夜号未申,有虞固宜不进,月章莫举,毁椟自可当辜。诉非失辞,责乃当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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