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白居易 > 白氏长庆集 | 上页 下页
百道判42


  得丁母、乙妻俱为命妇。每朝参,丁母云:“母尊妇卑,请在妇上。”乙妻云:“夫官高,不合在下。”未知孰是?

  肃恭成德,卑则敬尊;著定辨仪,贱无加贵。眷彼母妻之品,视其夫子之官,敬将展于君前,礼且殊于门内。闺阃垂训,长幼虽合有伦;朝廷正名,等列岂宜无别?妇道虽云守顺,国章未可易班,母则失言,妻惟得礼。且子兮位下,尚欲宗予,而夫也官崇,如何卑我?请依序守,无使名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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