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
>
白居易
>
白氏长庆集
|
上页
下页
百道判54
得乙掌宿息井树,客至不诛相翔者。御史纠之。辞云:罪在守塗之人。
奸或不诛,吏将焉用?苟欲科其官失,必先辨以司存。乙慎守无闻,尤徒有怠,嘉宾戾止,诚宜虑以相翔,暴客聿来,固合擒而勿佚。既隳官禁,是纵公行。且戒事之前,不申严于聚托,慢官之后,欲移过于守塗。诚乖率属之方,宜甘责帅之罚。然以官虽聮事,等列或殊,罪不同科,重轻宜别,比夫所属,请以异论。
梦远书城(
my285.pro
)
上一页
回目录
回首页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