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白居易 > 白氏长庆集 | 上页 下页
百道判54


  得乙掌宿息井树,客至不诛相翔者。御史纠之。辞云:罪在守塗之人。

  奸或不诛,吏将焉用?苟欲科其官失,必先辨以司存。乙慎守无闻,尤徒有怠,嘉宾戾止,诚宜虑以相翔,暴客聿来,固合擒而勿佚。既隳官禁,是纵公行。且戒事之前,不申严于聚托,慢官之后,欲移过于守塗。诚乖率属之方,宜甘责帅之罚。然以官虽聮事,等列或殊,罪不同科,重轻宜别,比夫所属,请以异论。


梦远书城(my285.pro)
上一页 回目录 回首页 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