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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居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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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氏长庆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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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道判63
得景为大夫,有丧,丁为士而特吊,或责之,不伏。
官有常尊,礼无不敬,位若殊于等列,吊则异其节文。景为大夫,丁乃元士,居丧而哭,合遵朝夕之期,特吊以行,奚越尊卑之序?既乖前典,乃速斯言。且礼贵明徵,位宜慎守,俟非其事,信干食菜之荣;仪失其宜,徒展赠蒭之意。是曰“无上”,将何以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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