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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八七


  魏长齐雅有体量,而才学非所经。初宦当出,虞存嘲之曰:“与卿约法三章:谈者死,文笔者刑,商略抵罪。”魏怡然而笑,无忤于色。

  【《魏氏谱》曰:顗字长齐,会稽人。祖胤,处士。父说,大鸿胪卿。顗仕至山阴令。

  《汉书》曰:沛公入咸阳,召诸父老曰:“天下苦秦苛法久矣,今与父老约法三章耳: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”应劭注曰:抵,至也,但至于罪。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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