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司马光 > 司马光文集2 | 上页 下页 |
进交趾献奇兽赋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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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嘉祐八年九月初三日上〕 臣光言: 今月二十五日,有诏诣崇政殿观交州所献异兽曰麒麟者。臣愚不学,不足以识异物。窃以麟,瑞兽也,旷世而不可觌,其于经有名而无形,传记有形,而去圣久远,众说纷揉,自非圣人,莫能识其真,况承学之臣,固不能决其是非也。臣光〔中谢。〕 窃以王者道盛德至,格于神明,则有仁兽,不召而自至,不羁而自驯,此其所以为瑞也。今是兽也,生于遐荒,拘之槛椟,载之方舟,舆曵万里,致于阙庭,形质诡异,不应经传,真伪之间,未易究测。傥其真也,则非自然而来,设其伪也,徒为远夷所笑,殆非所以发扬圣朝之光辉,补益治平之实效也。旅獒曰:不作无益害有益,功乃成。不贵异物贱用物,民乃足。犬马非其土性不畜,珍禽奇兽不育于国,不宝远物,则远人格;所宝惟贤,则迩人安。 臣窃以为宜延见使者,赉之金帛,赐以诏书,嘉答其意,归其麒麟,使复故壤。然后登俊杰之才,修政治之实,使家给人足,礼兴乐行,四夷宾服,天瑞自至,以遵旅獒之意,不亦盛乎!臣不胜愤悱,谨述《交趾献奇兽赋》一篇,奉表投进以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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