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司马光 > 司马光文集2 | 上页 下页 |
论屈野河西修堡第二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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臣先曾奏陈为麟州修堡事,乞独治臣罪,至今未奉朝旨。今窃知庞籍移知青州,夏倚等各有责降。臣伏自惟念,若朝廷不以修堡为非,庞籍等必不受责;若以为非,则庞籍先已指挥麟州罢修此堡,因臣至彼,见虏骑退散,方议再修。武戡、夏倚等虽建此策,因臣至彼,传道其言,方得达于庞籍。由是言之,修堡之事,皆臣所致。若治其罪,臣当为首。今庞籍等先受其责,而臣未蒙谴罚,臣实内惭,无以自处。况臣在并州日,受经略司牒,管句本司要重公事。庞籍凡处置边事,未尝不询及于臣,采用其说。 臣亦夙夜竭尽愚虑,知无不言,庶几协心禆补国家,有万一之益。今乃以智识浅短,思虑不精,上为朝廷之忧,下为庞籍之累。若复苟求自脱,不即大诛,是臣以蕞尔之躯,亏国家至平之法,罪衅愈重,不容于死。伏望圣慈察臣前后所陈本宗事理,严赐诛谴,以正刑书,臣不胜幸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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