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司马光 > 司马光文集2 | 上页 下页
论苏安静状


  〔嘉祐六年十月初二日上〕

  右,臣伏见朝廷近除帯御器械苏安静充内侍省押班。臣窃闻国家旧制,两省押班,须年五十以上,方得为之。安静年未五十,特蒙擢用。臣恐自今已后,内臣求进者,援以为例,乃有年齿极少,遂居众首。国之旧章,因此隳坏,窃为朝廷重之。伏望陛下追寝安静敕命,以存典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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