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涑水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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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五
李顺作乱于蜀,诏以参知政事赵昌言监护诸将,讨之凤翔。是时寇准知州,密上言:“赵昌言素有重名,又无子息,不可征蜀,授以利柄。”太宗得疏大惊曰:“朝廷皆无忠臣,言莫及此,赖有寇准忧国家耳。”
〔案:原本“太宗”讹“太祖”,“忧”讹“有”,今据李攸《宋朝事实》改正。〕
乃诏昌言行所至即止,专以军事付王绍宣
〔案:“绍宣”《宋朝事实》作“继恩。”〕
罢知政事,以工部侍郎知凤翔府,召寇准参知政事。昌言自凤翔历秦、陕、永兴三州,入为御史中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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