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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一六


  王景曰:晋盐之利,唐氏以来,可以半天下之赋。神功以此法令严峻,民不敢乱煮炼,官盐大售。真庙以降,缓刑罚,宽聚敛,私盐多,官利日耗。章献时,景为选人,始建通商之策,大臣陈尧咨等多谓不便,章献力欲行之,廷谓大臣曰:“闻外多苦恶盐,信否?”对曰:“惟御膳及宫中盐善耳,外间皆是土盐。”章献曰:“不然,御膳亦多土盐,不可食,欲为通商则何如?”大臣皆以为必如是,县官所耗,失利甚多。章献曰:“虽弃数千万之耗,何害?”大臣乃不敢复言。于是命盛度与三司详定,卒行其法。诏下,各郡之民皆作感圣恩斋。庆历初,范杰复建议,官自运盐于诸州卖之。八年,范祥又请令民入钱于边,给钞请盐。朝廷从之,擢祥为陕西提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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