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司马光 > 涑水记闻 | 上页 下页
一六四


  真宗晚年不豫,寇准得罪,丁谓、李迪同为相,以其事进呈。上命除准小处知州,谓遂署其纸尾曰:“奉圣旨除远小处知州。”迪曰:“向者圣旨无远字。”谓曰:“与君面奉德音,君欲擅改圣旨以庇准耶?”由是二人斗阋,更相论奏。上命翰林学士钱惟演草制,罢谓政事,惟演遂出迪而留谓。外人先闻其事,制出,无不愕然,上亦不复省也。

  (元震及李子仪云)


梦远书城(my285.pro)
上一页 回目录 回首页 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