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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九八


  王钦若为翰林学士,与比部员外郎、直集贤院、修起居注洪湛同知贡举。湛后差入贡院,时诸科已试第六场。是时法禁尚疏,钦若奴祁睿得出入贡院。钦若妻受一举人赂,书睿掌以姓名语钦若,皆奏名。有济源经科,因一僧许赂钦若银十铤,既入六铤,余负而不归,僧往索之,因喧斗事发,下御史台鞫案。事方纷纭,真宗擢钦若参知政事。中丞赵昌言以狱辞闻,收钦若下台对辨。

  上虽知其事,终不许,曰:“朕待钦若至厚,钦若欲银,当就朕求之,何苦受举人赂耶?且钦若才登两府,岂可遽令下吏乎?”昌言争不能得,湛乃独承其罪。诏免死罪,杖背,免刺面,配岭南牢城。湛家贫,每会客,从同僚梁颢借银器,是时适在其家,没以为赃,钦若内亦自愧。其后擢湛子鼎为官以报之。

  真宗晚年,钦若恩遇寖衰,人有言其受金者,钦若于上前辨白,乞下御史台核实。上不悦,曰:“国家置御史台,固欲为人辨虚实耳。”钦若惶恐,因求出藩,乃命知杭州。

  (苏子容云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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