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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四二


  庆历三年正月,广南东路转运司奏:“前此温、台府巡检军士鄂陵杀巡检使,寇掠数十州境,亡入占城。泉州商人邵保以私财募人之占城,取鄂陵等七人而归,枭首广市。乞旌赏。”诏补殿侍,监南剑州酒税。初,内臣温、台巡检张怀信性苛虐,号“张列挈。”康定元年,鄂陵等不胜怨忿,杀之。至是始平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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