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
>
司马光
>
涑水记闻
|
上页
下页
三七〇
故事,与蛮为和誓者,蛮先输货,谓之抵兵,又输求和物。官司乃籍所掠人畜财物使归之,不在者增其价,然后输誓牛、羊、豕、棘、耒耜各一,乃缚剑门于誓场,酋家皆集,人人引于剑门下过,刺牛羊豕血瘗之,掘地为坎,及缚羌婢坎中,加耒耜及棘于上,人投一石,击婢以上埋之。巫师诅曰:“有违誓者,当如此婢。”及中正和誓,初不令输扺兵、求和等物,亦不索其所掠,自备誓具,买羌婢,以毡蒙之,经宿而失。中正先自剑门过,蛮皆怨而轻之,自是剽掠不绝。
(狄镕、范百常云)
梦远书城(
my285.pro
)
上一页
回目录
回首页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