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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〇三


  熙宁初,余罢中丞,复归翰林。有成都进士李戒投书见访,云:“戒少学圣人之道,自谓不在颜回、孟轲之下。”其词孟浪,高自称誉,大率如此。又献《役法大要》,以为“民苦重税,但闻有因役破产者,不闻因税破产也。请增天下田税钱谷各十分之一,募人充役。仍命役重轻分为二等,上等月给钱千五百,谷二斛,中下等以是为差。计雇役犹有羡余,可助经费。明公倘为言之于朝,幸而施行,公私不日皆富贵矣。”余试举一事难之曰:“衙前有何等?”戒曰:“上等。”余曰:“今夫衙前掌官物,贩夫者或破万金之产,彼肯顾千五百钱、两斛之谷来应募耶?”戒不能对。余因谢遣之曰:“仆已去言职,君宜诣当官献之。”

  居无何,复来投书曰:“三皇不圣,五帝不圣,自生民以来,惟孔子为圣人耳。孔子没,孟轲以降,盖不足言。今日复有明公,可继孔子者也。”余骇惧,遽还其书,曰:“足下何得为此语?”固请留书。余曰:“若留君书,是当此而有之也,死必不敢。”又欲投余左右,余叱左右使勿接,乃退。余以其狂妄,常语于同列,以资戏笑。

  时韩子华知成都,戒亦尝以此策献之,子华大以为然。及入为三司使,欲奏行之,余与同列共笑且难,子华意沮,乃止。及介甫为相,同置制三司条例司,为介甫言之,介甫亦以为然,雇役之议自此起。时李戒已得心疾,罢举归成都矣。

  (自见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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