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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妃封赠札子


  臣伏闻学士院新定后宫封赠父祖制度,皇后与妃皆赠三代,臣窃以为不可。夫礼之所慎,在于尊卑之分,别嫌明微。故国君沐粱,大夫沐稷,士粱。盖以大夫贵近于君,故推而远之,以防僭偪之端;士贱远于君,虽与之同物,无所嫌也。况后妃之际,实治乱之本,圣人于此,尤兢兢焉。皇后敌体至尊,母仪四海,六宫之内,无与等夷。妃品秩虽贵,而皇后犹为女君。今封赠之典,混而为一,臣实惧焉。虽陛下圣明,宫壸之政,贵贱有伦,必无僭偪之忧,然非所以别嫌疑、防萌兆、垂法度、示子孙也。昔汉文帝幸郎署,慎夫人与皇后同坐,中郎将袁盎引却慎夫人席,曰:“陛下既以立后,慎夫人乃妾,妾主岂可同坐哉?”文帝善其言。彼少顷同席,盎犹以为不可,而犯颜力争,况著之典策,以为百世之法乎!

  臣谨按天圣中,遇南郊大礼,皇太后追赠三代,太妃止赠二代。然则妃赠三代,乃近岁之失,不可以不正也。议者或谓“外廷之臣,凡入两府者,皆赠三代,妃正一品,礼不可以后之。”臣窃以为不然。圣王制礼,内外异宜,不可均壹。自宰相、枢密副使,名秩虽殊,而比肩为臣,共同职业,俱赠三代,不足为嫌。皇后与妃,位次相亚,而有妾主之分,以此尤宜分别名器,使之著明,以防后世之有僭差,不可卤莽灭裂,苟然而已也。臣愚欲望陛下特降圣旨,改定新制,自今后唯皇后得赠三代,自妃以下皆不过二代。若以外廷之臣封赠太优,则乞自今后唯宰相、枢密使赠三代,自参知政事以下止于二代,庶几得礼之宜。取进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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