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司马光 > 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 | 上页 下页
大辟贷配法草


  应开封府、诸路州军奏到大辟罪人,称是刑名疑虑及情理可悯者,仰刑部、大理寺依条定断,并坐疑虑可悯条送刑部看详。如刑名实有疑虑,情理实有可悯,因依申奏取旨。若看详得别无疑虑及可悯者,即具钞奏下本处依法施行,不得一概将旧例贷配,破却律敕正条。仍委门下、中书、尚书省点捡,如有不当及用例破条,奏乞取勘施行。


梦远书城(my285.pro)
上一页 回目录 回首页 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