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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呈上官均乞尚书省事类分轻重札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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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官均奏乞尚书省事类分轻重,某事关尚书,某事关二丞,某事关仆射,进呈白札子 〔七月二十八日三省同上,得旨,依。〕 今欲应尚书省事旧有条例,事不至大者,并委六曹长官一面专决,应奏上者奏上,应行下者行下。其有冲改动条贯,或应临时特取旨,及事体大非六曹所能专决者,即申都省,委仆射、左右丞同商量,或送中书取旨,或直批判指挥。所有都省常程文字,并只委左右丞一面批判施行。事体稍大及有所疑者,方与仆射商量同批判。所是诸色人辞状,只委左右丞一面收接,可留即留,可退即退。若六曹判断不当及住滞不决,即别委不干碍官定夺是非及根穷住滞因依。若显有不当及故住滞,其本曹官吏即行按劾。所贵上下相承,各有职分,行遣简径,事务办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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