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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王介甫第三书


  某惶恐再拜。

  重辱示谕,益知不见弃外,收而教之,不胜感悚感悚。夫议法度以授有司,此诚执政事也。然当举其大而略其细,存其善而革其弊,不当无大无小,尽变旧法以为新奇也。且人存则政举,介甫诚能择良有司而任之,弊法自去。苟有司非其人,虽曰授以善法,终无益也。介甫所谓“先王之政”者,岂非泉府赊贷之事乎?窃观其意,似与今日散青苗钱之意异也。且先王之善政多矣,顾以此独为先务乎?今之散青苗钱者,无问民之贫富,愿与不愿,强抑与之,岁收其什四之息,谓之不征利,光不信也。

  至于辟邪说,难壬人,果能如是,乃国家生民之福也。但恐介甫之座,日相与变法而讲利者,邪说壬人为不少矣。彼颂德赞功,希意迎合者皆是也,介甫偶未之察耳。《盘庚》曰:“今我民用荡析离居。”又曰:“予岂汝威,用奉畜汝众。”又曰:“无或敢伏小人之收箴。”又曰:“非废厥谋,吊由灵。”盖盘庚遇水灾而迁都,臣民有从者,有违者,盘庚不忍胁以威刑,故勤劳晓解,其卒也皆化而从之,非谓尽弃天下人之言,而独行已志也。光岂劝介甫以不恤国事而同俗自媚哉?盖谓天下异同之议,亦当少垂意采察而已,幸恕其狂愚。

  不宣。光惶恐再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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