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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天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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伏准中书札子,翰林学士王珪及知制诰钱公辅等奏,季秋大飨明堂,以仁宗皇帝配神作主事,奉圣旨,令台谏及经筵臣寮与两制、礼院同共再详定闻奏者。朝廷以祖宗事重,不敢自专,博访群臣,使各陈其意。臣等愚懵,不达古今,但据所闻正礼以对。至于取舍,系自圣明。窃以孝子之心,谁不欲尊其父者?圣人制礼,以为之极,不敢踰也。故祖已训高宗曰:“祀无丰于昵。”孔子与孟懿子论孝,亦曰:“祭之以礼。”然则事亲者不以数祭为孝,贵于得礼而已矣。 《祭法》:“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,祖颛顼而宗尧。夏后氏禘黄帝而郊鲧,祖颛顼而宗禹。商人禘喾而郊冥,祖契而宗汤。周人禘喾而郊稷,祖文王而宗武王。”先儒谓禘、郊、祖、宗,皆祭祀以配食也。禘谓祭昊天于圆丘也。祭上帝于南郊曰郊,祭五帝、五神于明堂曰祖、宗。故《诗》曰:“思文后稷,克配彼天。”又《我将》:“祀文王于明堂”,此其证也。下此皆不见于经矣。前汉以高祖配天,后汉以光武配明堂。以是观之,古之帝王,自非建邦启土及造有区夏者,皆无配天之文。故虽周之成、康,汉之文、景、明帝、章帝,其德业非不美也,然而子孙不敢推以配天者,避祖宗也。 《孝经》曰:“严父莫大于配天,则周公其人也。”孔子以周公有圣人之德,成太平之业,制礼作乐,而文王适其父也,故引之以证圣人之德莫大于孝,答曾子之问而已,非谓凡有天下者,皆当尊其父以配天,然后为孝也。近世祀明堂者,皆以其父配五帝,此乃误识孝经之意,而违先王之礼,不可以为法也。景祐二年,仁宗诏礼官稽案典籍,辨崇配之序,定二祧之位,乃以太祖为帝者之祖,比周之后稷;太宗、真宗为帝者之宗,比周之文、武。然则祀真宗于明堂以配五帝,亦未失古礼。 今仁宗虽丰功美德洽于四海,而不在二祧之位,议者乃欲舍真宗而以仁宗配食明堂,恐于祭法不合。又以人情言之,是绌祖而进父也。夏父弗忌跻僖公,先兄而后弟,孔子犹以为逆祀,书于《春秋》,况维祖而进父乎?必若此有之,不独乖违典礼,恐亦非仁宗之意也。议者又欲以太祖及三宗迭配郊丘及明堂,臣等亦以为不可。何则?国家受天永命,传祚万世,若继体守文之君皆得配天,则子孙将有无穷之数,与祖宗无别也。凡为国家者,制礼立法,必思万世之规,不可专徇目前而已。臣等窃谓宜遵旧礼,以真宗配五帝于明堂,行之为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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