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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魏公祠堂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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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元丰七年作〕 没而祠之,礼也。由汉以来,牧守有惠政于民者,或为之生祠,虽非先王之制,皆发于人之去思,亦不可废也。然年时寖远,人寖忘之。惟唐狄梁公为魏州刺史,属契丹寇河北,梁公省彻战守之备,抚绥雕弊之民,民安而虏自退。魏人祠之,至今血食。熙宁初,河北水溢,地大震,官寺民居荡覆者大半。诏以淮南节度使、司徒兼侍中韩魏公为河北安抚使、判大名府兼北京留守。公既爱民如爱子,治民如治家,去其疾,忘己之疾,闵其劳,忘己之劳。未几,居者以安,流者以还,饥者以充,乏者以足。群心既和,岁则屡丰。在魏五年,徙判相州。魏人泣涕遮止,数日乃得去。魏人思公而不得见也,相与立祠于熙宁禅院,塐公像而事之。后二年,公薨于相州。魏人闻之,争奔走哭祠下,云合而雷动,连日乃稍息。自是每岁公生及违世之日,皆来致祠,作佛事,未尝少懈。 噫!公之德及一方,功施一时者,魏人固知之矣;至于德及海内,功施后世者,亦尝知之乎?公为宰相十年,当仁宗之末,英宗之初,朝廷多故,公临大节,处危疑,苟利国家,知无不为,若湍水之赴深壑,无所疑惮。或谏曰:“公所为如是,诚善,万一蹉跌,岂惟身不自保,恐家无处所,殆非明哲之所尚也。”公叹曰:“此何言也!凡为人臣者,尽力以事君,死生以之,顾事之是非何如耳。至于成败,天也,岂可豫忧其不成,遂辍不为哉!”闻者愧服。其忠勇如此。故能光辅三后,大济艰难,使中外之人,餔啜嬉游自若,曾无惊视倾听窃语之警,坐置天下于太宁,公之力也。 呜呼!公与狄梁公皆有惠政于魏,故魏人祠之。然其为远近所尊慕,年时虽远而不毁,非有大功于社稷,为神祗所相佑,能如是乎?况梁公之功显,天下皆知之;魏公之功隐,天下或未能尽知也。然则魏公不又贤乎?宜其与梁公之祠并立于魏,享祀无穷。公薨后九年,魏人以状抵西京,俾光为记,将刻于石。窃惟梁公二《记》,乃李邕、冯宿之文,光实何人,敢不自量?顾魏人之美意不可抑,又欲以其所未知者谂之,故不敢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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