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垂肩冠
皇祐初,诏妇人所服冠,高毋得过七寸,广毋得逾一尺,梳毋得逾尺,以角为之。先是,宫中尚白角冠,人争效之,号“内样冠”,名曰“垂肩”、“等肩”,至有长三尺者,登车檐皆侧首而入。梳长亦逾尺。议者以为服妖,乃禁止之。
辉自孩提,见妇女装束数岁即一变,况乎数十百年前,样制自应不同。如高冠长梳,犹及见之。当时名“大梳裹”,非盛礼不用。若施于今日,未必不夸为新奇,但非时所尚而不售。大抵前辈治器物、盖屋宇,皆务高大,后渐从狭小,首饰亦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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