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奏重定臣僚奏荐子弟亲戚恩泽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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宰相、使相,旧制子除将作监丞,弟兄孙侄并授太祝、奉礼。今后亲弟兄孙侄并朞亲尊属依旧制,其余亲属并等第与试衔。 枢密使、参知政事、枢密副使,旧制子除太祝、奉礼,弟兄孙侄并弟守秘校。今后子孙并朞亲尊属并依旧制,其余亲属并与试衔。 仆射、尚书,旧制子除守秘校,弟兄孙侄并授京主簿。今后子孙并朞亲尊属依旧制,其余亲属并与试衔。 三司使、翰林学士、侍读、侍讲学士、龙图阁、枢密直学士、丞郎,旧制子除正字,弟兄孙侄并授京主簿。今后子依旧制,朞亲尊属授主簿,其余亲属并等第与试衔并斋郎。 给谏、舍人、龙图阁直学士、知制诰、大卿监、龙图天章阁待制、三司副使、知杂,旧制子与京主簿,弟兄孙侄并授试衔。今后长子除京主簿,其余亲属并与试衔。 并斋郎、正郎至带馆职员外郎,遇南郊大礼合奏荐亲属者,若降在监当,不得陈乞。曾犯正入赃罪至追官该恩叙用,后来累官正郎者,只得奏荫子孙一名。诸路转运使、提点刑狱,遇南郊大礼,内有正郎带馆职员外郎自合奏荐外,余并须于郊礼日前到任一年者,方得奏荐亲属。 一、已上臣僚奏荐子孙亲属,内长子长孙皆不拘年甲(虽本非长子长孙,见在居长者亦是)。诸子诸孙须年十五以上,弟侄等并须二十以上,方得奏荐。所奏亲属,并须在五服内者。如虚增年甲,并妄冒服纪,并以“上书诈不实”论。其合奏异姓之时,即不问服纪。应曾奏得子孙恩泽后,其子孙亡殁,本官别无孙食禄者,并许再奏子孙亲属一名,更不拘年甲。 一、应奏荫选人,年二十五以上,遇南郊大礼,限半年内许令赴铨投状。差两制以上官三员,于尚书省鎻院,置封弥誊录司考试。内习辞业,试一场,或论一首,或诗赋各一首,词理可采,不犯不考式者为及格,与放选注官。习经业者,《春秋》《礼记》《毛诗》《周易》《尚书》逐人各专一经,并兼习律文,试一场,墨义十道,只问正文,不问注疏,五通者为及格,与放选注官。剥落者且守选限。经三度试不中者,选限满日,与司士参军。内有京朝官三人,同罪保举,有行止堪守官者,注远地判官、簿尉。如不赴试,又无上件举主,并虽曾三度就试,词业纰缪,对义不及格,更不理选限。 一、奏荫京官,候年及二十五,每年春一度赴国子监投状,差两制已上官三员于太学鎻院,依选人考试,内及格者方与差遣。候两任无私罪,有本路转运、提刑、知州、通判三人同罪保举,即入亲民。经三度试不及格者,如有三人朝臣同罪保举,有行止可以差仕者,与小处监当。候两任无私罪,本路转运、提刑、知州、通判五人同罪保举,方得亲民。其不赴程试,又无上件官举,并虽曾三度就试,词业纰缪,对义不及格者,未得差使。如却愿班行者,与等第安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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