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奏乞拒契丹所请绝元昊和约


  臣窃见契丹来书,谋事在邀功,势将构难,还答之际,尤宜慎重。

  一、书中言元昊于中国名体未顺,特为朝廷行征讨,其邀功之意又大于前。若许他此举,将来何以礼报?此一难也。

  一、书中次言请朝廷绝元昊。窃观元昊所上书,削号称臣,名体颇顺,虽未为诚信,苟遣人来纳誓书,朝廷何辞拒之?元昊昨来纳款,尚不肯言契丹指踪,朝廷岂可言契丹之意以拒其和?如无名而拒,则我自失信而从契丹之请,此二难也。

  一、元昊于契丹,从来未闻有不臣之状,或实于他边界曾有相伤,况是三二百户,彼亦自可问罪,何故便要朝廷绝元昊进贡?若朝廷因而从之,苟元昊不日却谢过于契丹,又纳其请,则与元昊依旧相连,我与元昊怨隙转大。朝廷一失其守,长四夷轻中国之心,此三难也。

  一、契丹今来逼朝廷绝元昊之款,我若不敢违拒而据从之,将来契丹却称元昊已谢过设盟,更不讨伐,却逼朝廷与元昊通和,是朝廷已失所守,岂能更抗契丹之辞?此四难也。

  一、朝廷若以契丹之故,阻绝元昊,大信一失,将来却以何辞与他和约?纵巧能设辞,元昊岂肯以前来所许,屈伏于朝廷?必乘我之失,大有呼索。此五难也。

  一、元昊或纳誓书,既不可阻,今契丹所请,或即阻之,诚朝廷之所重也。然契丹、元昊本来连谋,今日之情,未可凭信。臣请朝廷建御捍之谋,以待一虏,不必求二虏真伪之情。边事如此,恐误大计,不敢不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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