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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衮墓志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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赠户部郎中许公墓志铭 公讳衮,字公仪,世为燕人。皇考讳某,王考讳某,并隐君子也。避五代之难,不荣以禄。考讳某,汶阳之庐令,累赠光禄少卿。妣清河张氏,赠河内县太君。皆积德深长,庆著来嗣。公英秀而文,与时会亨。开宝八年,太宗之尹开封也,龙德日彰,髦杰之士,其向如云。是岁秋赋,公卿送名者比比焉。及试艺,公为之首,覆策于庭,复有高等。时登甲乙科者,必更州县,有唐之遗风。释褐,除江宁府狱曹掾,本路大使言听决详明。上既御大器,北伐太原,促召至行在,曰:“我姑试之。”除均州防御判官。郡将表其能状,乃拜太子右赞善大夫、通判姑苏郡事。时二浙之地,始归朝廷,宿政如绳,公善解之,就进殿中丞。俄拜奉常博士,领曹南郡,树善屏恶,新民耳目。以前均榷浙右,坐聨职之累,降品一等,领饶阳钱监,未几办之。移倅弋阳郡,复官曲台。在郡七陈谏章,上爱其忠,就迁本郡守。受代至阙下,复上策议并所著文四十卷。翌日,召试禁庭,上览而嘉之,曰:“南府才冠,吾不失人。”即以本官直昭文馆,赐服五品,判登闻鼓院。由是四方之讼,清而不壅。以奉安先茔,请理覃怀郡。出奉公家,入敦孝事,河内人歌焉。又西陲文州,扼其戎险,命公往刺,远人便之。 真宗即位,一日谓执政曰:“人君之言行也,动乎天地,不可以诬。”命公修注记,以先君之讳,固请不获,须正人也。 公在馆三进秩,至于职方员外郎。因论边事,慷慨动上心,面改兵部。方将图任,遘疾求解,不得去。 以景德二年四月二十九日,终于京师武成坊之私第,享年五十七。 娶朱氏,封永城县君。 有子四人:伯曰珂,祁州深泽尉。仲曰琰,有文与行,擢进士第,今为太常博士、奉朝请;叔曰琦,恭谨有立,今为右侍禁、卫州兵马监押;季曰顼,早亡。 一女,适进士张涛。 朝廷赠公尚书户部郎中,进封夫人河南县太君。子登朝也。 以某年某月日,归葬于怀之河内县某乡某里。铭曰: 燕赵之英,邦家之宝。 亲逢圣神,首冠俊造。 翘翘入彀,郁郁登瀛。 荣滞六曹,淹恤百城。 晩归内朝,端立右史。 直道始行,怒飞爰止。 呜呼! 遇岂不奇,进岂不时? 贤者弗达,天乎可疑。 葬于善地兮,保以令嗣兮,亦公之意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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