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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要


  臣等谨案:

  嵇中散集十卷,旧本题晋嵇康撰。案康为司马昭所害时,当涂之祚未终,则康当为魏人,不当为晋人。《晋书》立传,实房乔等之舛误。本集因而题之,非也。《隋书·经籍志》载康文集十五卷,新、旧《唐书》并同。郑樵《通志略》所载卷数尚合。至陈振孙《书录解题》则已作十卷,且称“康所作文论六七万言,其存于世者仅如此”,则宋时已无全本矣。疑郑樵所载亦因仍旧史之文,未必真见十五卷之本也。

  王楙《野客丛书》云:“《嵇康传》曰:‘康喜谈名理,能属文,撰《高士传赞》,作《太师箴》、《声无哀论》’。余得毘陵贺方回家所藏缮写《嵇康集》十卷,有诗六十八首。今《文选》所载才三数首,《选》惟载康《与山巨原绝交书》一首,不知又有《与吕长悌绝交》一书。《选》惟载《养生论》一篇,不知又有《与向子期论养生难答》一篇,四十余言,辨论甚悉。集又有《宅无吉凶》、《摄生论难》上中下三篇,《难张叔辽自然好学论》一首,《管蔡论》、《释私论》、《明胆论》等文。《崇文总目》谓《嵇康集》十卷,正此本尔。唐《艺文志》谓《嵇康集》十五卷,不知五卷谓何。”观楙所言,则樵之妄载确矣。

  此本凡诗四十七篇,赋一篇,书二篇,杂著二篇,论九篇,箴一篇,家诫一篇。而杂著中《嵇荀录》一篇,有录无书。实共诗文六十二篇,又非宋本之旧。盖明嘉靖乙酉吴县黄省曾所重辑也。杨慎《丹铅录》尝辨阮籍卒于康后,而世传籍碑为康作,此本不载此碑,则其考核犹为精审矣。

  乾隆四十三年七月恭校上

  总纂官(臣)纪昀(臣)陆锡熊(臣)孙士毅
  总校官(臣)陆费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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