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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魏明彭王府长史制


  敕:

  银青光禄大夫、使持节建州诸军事、行建州刺史、钜鹿县开国伯魏明,

  才业可称,器能适用,恪勤彰于事任,绥缉著于公方。考绩有成,班资可进,宜从使局之请,俾践藩寮之职。可行彭王府长史,散官勋封如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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