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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兵利害


  苏东坡言:少时与父并弟同读富韩公《使北语录》,至于说大辽国主云:“用兵则士马物故,国家受其害;爵赏日加,人臣享其利。故凡北朝之臣劝用兵者,乃自为计,非为北朝计也。”三人皆叹其言明白,切中事机。老苏谓二子曰:“古人有此意否?”坡对曰:“严安亦有此意,但不明白。”老苏笑,以为然。

  辉观《三国志·顾雍传》,孙权时,沿边诸将各欲立功自效,多陈便宜,有所掩袭。权以访雍,雍曰:“兵法戒于小利,此等所陈,欲邀功名而为其身,非为国也。”

  又读《通鉴》,唐武德五年,突厥犯边,郑元璹诣颉利说之曰:“唐与突厥风俗不同,突厥虽得唐地,不能居也。今虏掠所得,皆入国人,于可汗何有?不如旋师,复修和好,可无跋涉之劳,坐受金币,又皆入可汗府库,孰与弃昆仲积年之欢,而结子孙无穷之怨乎?”颉利悦,引兵还。

  开元六年,吐蕃求和。忠王友皇甫惟明求奏事,从容言和亲之利,明皇未然。惟明力言“边境有事,则将吏得以因缘盗匿官物,妄述功状,以取勋爵,此皆奸臣之利,非国家之福。”乃许其和。盖皆祖述严安之言也。后东坡载其说于《郑公神道碑》之首。

  〔张文定公当仁庙时,《论人臣劝用兵》,亦有“事成身蒙其利,不成则陛下任其患”之语。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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