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疑狱


  诸疑狱当奏而不奏,科罪如法;不当奏辄奏者,勿坐。此法既行,全活多矣。元丰诏大理兼鞠狱,事多上所付。大理卿韩晋卿独持平核实,无所观望,人以不冤。神宗知其材,凡狱难明及事系权贵者,悉以委晋卿。天下大辟请谳,执政或以为烦,将劾不应谳者。晋卿曰:“听断求生,朝廷之心也。今谳而获戾,谳不至矣。”议者或引唐《覆奏令》,欲令天下庶狱悉从奏决。晋卿曰:“法在天下,而可疑可矜者上请,此祖宗制也。今四海万里,一欲械系待朝命,恐罪人之死于狱多于伏辜者。”朝廷皆从之。韩,密州安丘人。

  (凡天下疑狱,并具本末,奏取敕裁。此说既行,凡有奏疑,未尝不免。迨元丰八年,诏:“自今天下州军勘到强盗,情理无可悯,刑名无疑虑,辄敢奏闻者,并令刑部举驳,重行朝典,不得用例破条。”正与前说相反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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