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垂肩冠
皇祐初,诏妇人所服冠,高毋得过七寸,广毋得踰一尺,梳毋得踰尺,以角为之。先是,宫中尚白角冠,人争效之,号内样冠,名曰“垂肩”、“等肩”,至有长三尺者。登车担皆侧首而入,梳长亦踰尺。议者以为服妖,乃禁止之。辉自提孩见妇女装束,数岁即一变,况乎数十百年前,样制自应不同,如高冠长梳,犹及见之。当时名“大梳裹”,非盛礼不用。若施于今日,未必不夸为新奇,但非时所尚而不售。大抵前辈治器物、盖屋宇,皆务高大,后渐从狭小,首饰亦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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