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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贬韩朝宗洪州刺史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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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下: 所遣使臣,将恤人隐,频亦谕旨,期于悉心。而政或相蒙,赏或失善,以此致理,未尝闻之。 朝请大夫·荆州大都督府长史·兼判襄州刺史·山南道采访处置等使·上拄国·长山县开国伯韩朝宗, 亟登清要,爰委条察,宜恭尔职,以副朕怀。而乃私其所亲,请以为邑,未盈三载,已至两迁,既殊德举,自速官谤。及令按事,果验非才,伤败实多,矫诬斯甚,举不为党,岂其然欤?事咨于周,则异于是,不能自律,何以正人?仍期后效,且示轻贬。 可使持节都督洪州诸军事守洪州刺史,散官勋封如故,驰驿赴任。虽知人则哲,在予之责已深,而事上竭诚,为臣之节当励。其有赏罚不正,枉直失措,陷于阿比,隳我纲目,有一于此,谁其舍诸?凡今刺举,宜以为戒。主者施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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