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梦远书城 > 张之洞 > 张之洞选集 | 上页 下页 |
| 二四 |
|
|
|
▼致天津李中堂 (光绪十年八月二十六日巳刻) 气炮粤定买三十尊,内拨琼防十尊。鄙意不如径定百尊,各口分用;除粤三十尊外,拟并为入越西军定十尊、为闽定十尊;数月内法不能举全台,宜为台亦定十尊、津二十尊、旅顺山海各十尊,配足弹子。多募炮弁同来,陆续赶运。向美国借款付之。闻美借款修火车路,或先此款拨用;能另借,更善。如为兵事不借,以河工赈务为词。大局甚急,惟有沥奏恳恩允借,各关认还。各省数百营,此不须一月饷;即足办,有人无械,何益?当邀俞允!公如以为然,请挈衔名会电奏;一面电蔡参赞先将五十尊定妥。内不借,即外筹,粤可勉为。速裁复!宥。 |
| 梦远书城(my285.pro) |
|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