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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二六


  ▼致总署

  (光绪十一年七月初一日)

  岑电:『刘永福五月廿四起程赴粤』。旋接刘禀:五月初八日接到洞批示各条,又奉檄催,定廿四赴粤;又云:俟雇夫齐备,如仍有艰难之处,俟粤委员孙鸿勋到,就近筹维,请岑示等语。揆刘意,总因重迁恋土,待饷怀疑,未悉究作何位置,不敢遽来;故俟晤粤员后,方定离云之期。计孙鸿勋六月底可到。六月十二日电旨,令刘带二千人;洞原檄准带二千,嗣接岑电:『刘现部不多,若多带恐沿途滋扰,毓英难当重咎』等语,词甚悚切。当经电复,人数请岑酌办,但须宽给饷。是否有当?谨陈明。请代奏!朔。

  ——见《全集》卷七十五「电奏三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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