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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六六
▼致总署
(光绪二十一年五月二十九日卯刻)
奉钧署阳电,令前护台抚唐景崧设法脱身即归,以免枝节;遵旨转达等因。当即转达去后,兹该前护抚已遵旨内渡,于本月二十七日到江宁。本日已晤面,恳为代奏请旨,应否仍行入京陛见?候旨遵行。请代奏!佥。艳。
总署来电(五月三十日申刻到)
奉旨:『张之洞电奏已悉。唐景崧著即休致回籍。钦此』。卅。
——见《全集》卷七十八「电奏六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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