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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六


  ▼李俊 第二十六

  李俊为浔阳江上三霸之一,平民而以霸称,自非善类。但据其自言,只是以掌船做艄公为生,则较之张横李立之以杀人劫货为业,自胜一筹矣。然亦仅仅只能胜此一筹耳。盖彼终年与杀人夺货者为伍,已等国法人道于无物,为大恶之人,亦为大忍之人也。唯其为大忍之人也,虽终年与盗为伍,而尚未亲身为之。独惜此等人置之浔阳江而称平民之霸耳,若使之走绝域,守孤城,或亦不难为苏武张巡之徒也夫!人生此世,不得其遇,不得其伍,虽坚苦卓绝,亦无可称者,于李俊悟之矣。

  吾言夸乎?否也。请以李之对宋江之言证之。彼曰:“只要去贵县拜识哥哥,只为缘分绵薄,不能够去,今闻仁兄来江州,小弟连在岭下等接仁兄五七日了。”其思贤如渴若此,而亦可见其做任何一事,皆极有耐心与毅力者。设非其日日奔上揭阳岭来,引起李立之一问,几何宋江不为馒首馅儿也哉?“桃花潭水深千尺,不及汪伦送我情。”宋江真可为李俊咏矣。而宋江于李,不及视武松李逵戴宗也。殆以其人坚忍,声气有所未同欤?

  陈忱作《水浒后传》,使李作暹罗国王,盖真得其意者。京剧《打渔杀家》,亦谓李已成隐士,居于太湖,意亦相同。此殆得之于逸本《水浒》,而已不传者。故论李之人品,实已胜过诸水路头领。虽然,善读《水浒》如金圣叹亦未及知,是固不能责之一般读泊学者已。

  (渝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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