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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勾衙前请限二年一替札子


  臣窃见河北沿边诸州军,只管一两县处,其得替押录里正人数至少,供应衙前不足,遂于近下散户内直差未充衙前客司执役,应副重难差遣,并无年限替期。且自来条贯,应得替押录里正充衙前三年及二年满日,并放归农。盖以先历优轻,令免重难一次。所有直差衙前,又不曾经历优轻,却令长入,不与番替,直候家产荡尽,方得逐便。若比押录里正先历优轻,又有归农年限,则苦乐甚不均济。

  欲乞将应河北诸州军直差衙前客司,并与二年一替,其情愿永充者,亦听从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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