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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修蔡河堰并斗门札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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臣前权度支判官日,窃见蔡河每年上供斛斗,系定额六十万石,见管三十五纲。自去年以来,般运绝少。庆历五年内,只般到一十六万二千七百六十七石,比祖额计亏四十三万七千七百三十三石。缘本河所管纲船至多,秋冬行运不绝,盖是催纲使臣等不切用心往来催趁,致此亏欠万数不少。兼访闻诸处斗门,例皆破坏,并不修补。其斗门放水,自有时候,多是官员客旅计会,不依时候开放,洎纲船来时到彼,即无水可行。 欲乞下三司指挥逐县所管斗门,限日近须管疾速牢固添修,不得走透水势。仍令催纲使臣与所辖官员常切提举。如依前曲徇颜情,及信纵公人受幸,不依时候开放,致有邀难住滞,并乞严断。所有纲运,或准前拖延,不及元额,其催纲使臣并乞重行责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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