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
>
白居易
>
白氏长庆集
|
上页
下页
百道判95
得甲为郡守,部下渔色。御史将责之。辞云:未授官已前纳采。
诸侯不下,用戒淫风;君子好逑,未乖婚义。甲既荣为郡,且念宜家,礼未及于结褵,责已加于执宪。求娶于本部之内,虽处嫌疑;定婚于授官之前,未为纵欲。况《礼》先纳采,足明嬿婉之求;聘则为妻,殊非强暴之政。宜听隼旟之诉,难科渔色之辜。
梦远书城(
my285.pro
)
上一页
回目录
回首页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