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司马光 > 司马光文集2 | 上页 下页 |
乞优赏宋昌言札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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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熙宁二年十月七日上〕 臣闻国家大政,在于赏罚,若赏罚明当,功无不成。臣去冬奉敕与张茂则相度二股河及生堤利害,当时都水监丞宋昌言建议,欲于二股河口西岸新滩上置立土约,擗栏水势,令入东流,候向去东流渐深,北流淤浅,即闭塞断北流,放出御河、胡芦河下流,以除恩、冀、深、瀛以西诸州军水患。臣等因得其言,寻具此利害奏闻,蒙朝廷听许,令修置土约。自后昌言同列提举修生堤者,以策非已出,百端沮毁,以为二股河必不可成,不如并力修生堤。及李立之赴阙上殿所言,陛下所亲闻也。 赖陛下圣明,断在不疑,必使之修置土约。今秋擗栏得水势,一并入东流,其北流寻已闭断,虽颇漂溺损近东沧、德等州民田庐舍,然恩、冀、深、瀛以西州军,蒙利亦为不少。其宋昌言不可谓之无功。今若与同列称二股河不可成者一例受赏,臣窃恐当官之人睹之,无所沮劝。况昌言因去岁职当在外,河决枣强,独夺一官。今若止复旧官,则是众人受赏,而昌言独不得赏也。设使向者修置土约不成,或背了二股,并入北流,其同列岂肯分昌言之罪? 伏望圣慈察昌言建议之功,特与复旧官外,更与董役之人等第别加酬奖。庶使向去用心向公者,朝廷必不负之也。取进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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