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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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奏乞移高禖坛状
〔皇祐三年十二月上〕
准敕节文,“高禖坛地下仰依典故增修。”今据濠寨张德等计料填迭修筑都役,右具如前。窃缘见今所置高禖坛处,地势极下,若就彼填迭,不惟功费甚大,兼夏秋霖潦四集,未免浸渍。谨案北齐之制,高禖为坛于南郊傍。
景祐四年,太常礼院修定《仪注》,约用此制。今来若于南郊坛傍一二里以来,别踏行高燥地,修筑上件高禖坛,则功费绝少,又免水患,参考礼典,亦无所违。如允所奏,
〔云云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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