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辞修注第五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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右,臣先奉敕差同修起居注,臣四曾上奏,乞更择人。今又准中书札子,奉圣旨,令臣依累降指挥,更不得辞免,便令授敕供职者。臣要领如草芥,不足以膏斧钺;躯命如蝼蚁,不足以脂鼎镬。今屡违明诏,当伏重诛。然臣区区之情,亦冀朝廷少赐宽察。臣自知材能不足塞职,归情上闻,烦渎圣聪,至于四五,刳肝沥胆,盈卷溢幅。臣之情亦极矣,臣之辞亦殚矣。虽欲重复称引,无以复加。而朝廷以臣贱微,终不之听。臣昼夜忧悸,无以自存。俯仰三思,进退维谷。 夫诏命至尊,微臣至卑;修注至荣,罪诛至辱。今臣以卑违尊,去荣就辱,原其本志,岂有它哉?正欲朝廷任官皆得其人,愚臣处身不失其分而已。若圣恩矝而许之,则岂惟愚臣之幸,亦可以少有补于国家。若章奏烦多而诏指不移,岂惟使臣获顽愚不虔之罪,不容于菹醢,抑亦恐四方之人,谓朝廷乏于贤材,如臣之比,尚足固留也。不胜迫切之情,伏望圣慈依臣前奏,更赐择人。所有同修起居注敕,臣不敢祇受。谨具状奏闻,伏望敕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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