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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仁答第四书


  人来,得二月十六日手书,承体候已就平复,不胜喜慰。又云“平心和气,以治未病。”君实之心未尝不平,其气未尝不和,而不能治未病。某窃恐所有之乐,如议之乐尔。医与乐皆出于黄帝、岐伯,乃当时之工也。圣人立法之时,不可不如此周悉。其书不若虞书,周、汉间依记以取重者亦然也。尺量权衡亦起于当时,何则?已有律。至虞书“同律度量衡”,舜虑四方,而此三物者不禀于律,则风俗不可以统同,故每岁巡于方岳,下考而齐一之,安得为不恃此以为治?今之尺乃古之尺,今之权衡乃古之权衡。前年以古乐声为黄钟,长九寸,三分损一为林钟,长六寸,律皆围九分。黄钟积实得八百一千分,三分损一,林钟得五百四十分。十二律皆如此率,而其声协。此乃增律之一寸以为尺,岂生于量也?与今之太府尺正同。又以黄金方寸得一斤,乃知太古权衡皆古法也。

  惟量比律十三分二之大,此盖出于魏晋以来贪政也。即以所制律考太常鏄钟,未位最大者乃应黄钟,子位中者应仲吕,前后人言高五律者不虚矣。古者十二钟皆有大小,犹十二律之有长短也,犹鬴斛之有轻重也。以律之径三分,至鬴之方尺,圆其外之百三万六千八百分,斛之方尺圆其外庣旁九厘五毫之百六十二万分,皆无差也。律者,乐之本也,钟鼓云乎哉?盖病后世专事钟鼓而不知本也。刑名之书谓之律者,取此也。五刑之属三千,其罪之大小,情之轻重,苟不以律,则不得其当,犹无律而定乐也。胡先生律围十三分三厘八毫者八,围九分者一,围八分四厘者一,围七分九厘五毫者一,外有损益而内无损益,何也?为声之不协此也,黄钟之律短也。黄钟之律短者,由以尺而生律也。君实若不见过,一观鬴斛,某惧后世待君实为执一而不变人也,非所闻之君实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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