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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部十二 职官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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▼《唐六典》三十卷 唐玄宗明皇帝御撰,李林甫奉敕注。其书以三师、三公、三省、九寺、五监、十二卫,列其职司官佐,叙其品秩,以拟《周礼》。凡令式皆分入六司,其沿革则附见于注中。书在唐代,不能事事遵用,而讨论典章,亦时相引据。亦如后来之或从律、或从例尔。 ▼《翰林志》一卷 唐李肇撰。唐时翰林,虽初为艺术者待诏之地。然明皇置待诏供奉,已与集贤学士分掌制诏。迨改置学士以后,遂专为儒官之职。肇此书作于元和十四年,于一代词臣职掌,最为详备。 ▼《麟台故事》五卷 宋程俱撰。原本久佚,今从《永乐大典》录出。所述皆北宋词林典故,凡十二门。 ▼《翰苑群书》二卷 宋洪遵编。上卷为李肇《翰林志》、元稹《承旨学士院记》、韦处厚《翰林学士记》、韦执谊《翰林院故事》、杨巨《翰林学士院旧规》、丁居晦《重修承旨学士院壁记》、李昉等《禁林宴会集》。下卷为苏易简《续翰林志》、苏耆次《续翰林志》《学士年表》《翰苑题名》,并遵所撰《翰苑遗事》共十二种,皆词林故事也。 ▼《南宋馆阁录》十卷,《续录》十卷 《馆阁录》,宋陈骙撰;《续录》则不知谁所作。原本残缺,今从《永乐大典》补完。惟《陈录》沿革一门,《续录》廪禄一门,《永乐大典》亦佚之,则其来久矣。二书皆用《麟台故事》之例,分九门。《陈录》所记,自建炎元年至淳熙四年;《续录》所记,自淳熙五年至咸淳五年。 ▼《玉堂杂记》三卷 宋周必大撰。宋代以掌制为重任,必大两入翰苑,自权直院至学士承旨,皆遍历之。因录銮坡典制沿革,及宣召奏对之事,辑为此书。 ▼《宋宰辅编年录》二十卷 宋徐自明撰。皆叙宋世宰辅拜罢。宋制以中书、枢密为二府,皆宰辅之职,故自平章事、参知政事、枢密使、知枢密院事、同知佥书枢密院事,皆著其名位,详其始末,编年系日,起建隆戊午迄于嘉定丁亥。 ▼《秘书监志》十一卷 元王士点、商企翁同撰。所载自至元以来,迄于至正,凡秘书监建置迁除,典章故事,一一具备,略仿《南宋馆阁录》之体。其兼载司天监,及职官题名兼及直长令史,则元制如是也。 ▼《翰林记》二十卷 明黄佐撰。所录明一代翰林掌故,自洪武以至嘉靖,每事各有标目,凡二百二十六条。 ▼《礼部志稿》一百十卷 明泰昌元年官撰。实上海生员俞汝楫所修也。首训谕,次建置,次职掌,次历官表,次奏疏,次列传,次事例。首尾淹贯,颇有条理。 ▼《太常续考》八卷 不著撰人名氏。考书中年月,盖明崇祯中作。虽多录案牍之文,而于沿革损益之由,名物度数之细,一一缕载,多《明会典》《明集礼》之所未及。 ▼《土官底簿》二卷 不著撰人名氏。所载皆明正德以前土司官爵世系,则其书当作于嘉隆间。 谨案:土司之目,旧史不详。惟《明史》始自为列传。其分盖在内臣、外臣之间。然生必受敕,没必请袭,既受王爵,即属王臣,与外藩之奉正朔、通职贡而自君其国者,事势迥殊,故不入地理类外纪之属,而附诸官制。 ▼《词林典故》八卷 乾隆九年,重修翰林院落成,圣驾临幸,赐宴赋诗。掌院学士鄂尔泰等,因请纂此书。首临幸盛典,以志缘起:次官制、职掌、恩遇、艺文、仪式、廨署,皆上溯前代;终以题名,则惟纪国朝诸臣,而前代之久远无征者,悉不录焉。 ▼《钦定国子监志》六十二卷 乾隆四十三年,户部尚书梁国治等奉敕撰。先是监臣辑有《太学志》,然太举因元、明旧制,而援据唐、宋以前故实,殊失限断。乃诏重为删定,勒成此编,凡一十五门。 ▼《钦定历代职官表》六十三卷 乾隆四十五年奉敕撰。每一曹司为一表,悉以国朝官制为纲,而历代官制列于下。表后详述建置,亦以国朝居前,历代列后。凡今有而古无,古有而今无,与名同而实异,实同而名异者,并一一引据旧文,详为考证。 右职官类官制之属。十五部,三百六十五卷。 ▼《州县提纲》四卷 不著撰人名氏。《文渊阁书目》作宋陈襄者,误也。原本久佚,今从《永乐大典》录出。皆论牧令驭民之道,于厘奸剔弊,缕述颇详。其推本于正己、省身,尤为知要。 ▼《官箴》一卷 宋吕本中撰。篇帙无多,而语皆明切。其首揭“清、慎、勤”三字,千古言吏治者,莫之易也。 ▼《百官箴》六卷 宋许月卿撰。仿扬雄《官箴》,分曹列职,各申规戒。 ▼《画簾绪论》一卷 宋胡太初撰。端平乙未,其外舅陶某出宰香溪,太初因论次居官之道,以贻之。凡十五篇。亦《州县提纲》之类。 ▼《三事忠告》四卷 元张养浩撰。《牧民忠告》二卷,养浩为县令时所作,凡十二子目。《风宪忠告》一卷,养浩为御史时作,凡十篇。《庙堂忠告》一卷,养浩入中书时所作,亦十篇。皆留心实政,抒其阅历之所得。 ▼《御制人臣儆心录》一卷 顺治十二年,世祖章皇帝御撰。以大臣谭泰、石汉、陈名夏等,先后以骄怙伏诛,乃特著此书,以示炯戒。凡八篇。凡一切植党、沽名、营私、舞弊之术,一一抉摘其隐微,昭揭其情状,如九金铸鼎,毕肖魑魅之形。训诫周详,足以使千古奸谀,无所施其伎俩。 右职官类官箴之属。六部,十七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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