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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周骙推官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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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月十五日,同年弟范某再拜奉书于周兄: 去年秋,滕子京集李唐制书,得一千首,欧伯起请目之曰唐典。仆始末阅其本,而酌以重轻,请避尧、舜二典,曰有唐统制。伯起以书见让,谓典为是,谓制为非。仆亦辨而言焉,而伯起不释。今复遗书云:“中有册文十五,或因其旧名,可曰《有唐册制》。”仆前书云:“必以统制为非,则请别为之目。以典为名,孰敢闻命?”伯起谓典谟训诰,其来远矣。夫子因其旧史,优劣不存焉。 仆谓旧史之文,亦不苟作。圣人笔削经史,皆因其旧,可者从而明之,其不可者从而正之,未尝无登降之意也。是故言易则因先王之卦,从而赞之,有“圣人”、“有后”、有“君子”之辞焉;刊诗则因前人之作,从而次之,有国风、雅、颂之伦焉;修春秋则因旧史之文,从而明之,有褒贬之例焉。书亦史也,从而序之,岂独因其旧篇无优劣之意?仆谓典、谟、训、诰之文,或因其旧而次之,亦圣人之优劣也。伯起谓“夏有政典,周有六典。”仆谓政典者,果夏书耶?虞书耶?夏或有之,何不列之于书?或见删于圣人?此又不足称矣。 周之六典者,《周礼》云:“天官掌建邦之六典。”乃周之法度,书于典册,非记言之例也。夫子删书之际,六典不预焉。伯起又谓有汉典、魏典、晋典、梁典。仆谓此四典者,必文人苟作,或佞之于前,或失之于后,非其正史,君子不取也。自尧舜而后,历代之史无以典为名者,何哉?盖尊避尧舜,为万世之师,使后之明王有所稽仰,岂丘明、班、马之流,咸不到伯起之心邪? 伯起又谓“元结有《皇谟》,柳宗元有《平淮夷雅》。”元、柳,唐人也,而深于文,不曰典而曰谟,不曰颂而曰雅,二君诚不佞欤?伯起非唐人也,反为佞乎?以其册制特谓之典,岂有优劣之心乎?如有优劣之心,则不当以错综治乱之文,跻于三代之上,炳尧舜之光明。如当优劣之心,唐三百年册制之文,一旦易其名,则何以哉?进退无所据,而序引滋繁枝叶之云,不复详释,岂莠言乱正,学非而博者乎?将固有所激而极其理要乎?周兄积学于书,得道于心,览圣人之旨,如日星之昭昭,愿质其疑,使来者不敢窃乱于斯文,甚善甚善。 不宣。 某再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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