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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唐处士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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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月日,高平范某谨再拜致书于处士唐君: 盖闻圣人之作琴也,鼔天地之和而和天下,琴之道大乎哉!秦作之后,礼乐失驭。吁嗟乎!琴散久矣。后之传者,妙指美声,巧以相尚,丧其大,矜其细,人以艺观焉。皇宋文明之运,宜建大雅。东宫故谕德崔公其人也,得琴之道,志于斯,乐于斯,垂五十年,清静平和,性与琴会,著《琴笺》,而自然之义在矣。 某尝游于门下,一日请曰:“琴何为是?”公曰:“清厉而静,和润而远。”某拜而退,思而释曰:“清厉而弗静,其失也躁;和润而弗远,其失也佞。弗躁弗佞,然后君子。其中和之道欤!”一日又请曰:“今之能琴,谁可与先生和者?”曰:“唐处士可矣。”某拜而退,美而歌曰:“有人焉,有人焉!”且将师其一二。属远仕千里,未获所存,今复选于上京。崔公既没,琴不在于君乎?君将怜其意,授之一二,使得操尧舜之音,游羲黄之域,其赐也岂不大哉!又先王之琴传,传而无穷,上圣之风,存乎盛时,其旨也岂不远矣?诚不敢助《南熏》之诗,以为天下富寿,庶几宣三乐之情,以美生平而可乎?某狂愚之咎,亦冀舍旃。 不宣。 某再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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